2015年5月8日星期五

从豪车被撞赔偿案看中国社会的异化

 
从豪车被撞赔偿案看中国社会的异化
(2015-01-13 18:11:25)

旅居新加坡学者董玉振


 

       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对金钱的疯狂追逐,特权思想的泛滥,在毛泽东时期建立的超级平民化社会思想在不知不觉中走向另一个极端。有不少学者都留意到,今日中国社会的一些观念和管理模式,甚至比资本主义还更加功利主义,靠金钱获得特权已经潜移默化地融入到政治运作和法治体系中,当人们已经对此习以为常时,一种异化的价值观就逐渐成型了。但遗憾的是,这种异化价值观与建设一个平等法制的现代进步社会的“中国梦”则是格格不入的。

      随着中国汽车的普及,昂贵的豪车被撞而导致巨额赔付的新闻屡见诸于媒体。从豪华汽车被撞的赔付责任中,可以看出这种典型的金钱霸权已经如何融入意识形态之中。

      据中国《南方都市报》报道,2014年9月底,广西一辆货车撞上了一辆劳斯莱斯豪华车,最终法院判决货车司机赔偿劳斯莱斯车主百万元人民币,即使扣除货车的保险支付,余额部分也将成为一个超过货车司机赔付能力的金额。

货车司机错误驾驶撞坏别人的车,照价赔偿,这似乎天经地义,公平合理。但深入分析不难发现,这背后有着金钱霸权意识在作祟。

      公路使用者本来是平等的,也应该是平等的,但如果按照广西法院的这个判决,实际上否定了这种本来的平等性,因为这事实上给所有公路使用者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那就是道路使用权和他所驾车的价值成正比。面对路上的顶级豪车,所有的其它车辆都应该回避,或保持更大的车距,以尽可能降低与豪车发生交通事故进而导致自己破产的风险。从相反的角度来讲,如果你有足够的财富赔付其它可能被你撞的车主,并驾驶一辆豪车上路,那你就拥有了道路使用优先权和更高的安全性。很显然,道路使用权上的财富霸权就体现出来了。

      一个人驾豪车上公路前应该明白,在充满各类车辆的公共道路和停车场所,豪车所有者本身必须有个基本的风险承担意识。就如同一个收藏家带着价值连城的字画逛菜市场一样,必须有风险自负的能力,没有哪位卖鸡的摊贩或买菜的大妈会因为你的字画而应该离开菜市场或退避三舍。 

      广西法院的判决并不是个案,也不能简单地用法制不健全来解释。特别关照特权和富有阶层的思想即使在一些高层政策制定方面也处处可见。2012年8月2日,中国政府批准《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方案指出:今后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重大节假日,全国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所谓小型客车是指七座以下的小型客车。在当年的十一国庆长假中首次实施。这个看似“执政为民”,改善高速路不合理收费的政策,在其产生的动机、决策过程却暴露了背后隐藏的政治疑虑。看似合理,但却与科学发展观相矛盾,甚至是根本对立的。笔者当时在博客上写下《中国高速公路免费政策背后的重大疑虑》一文指出:政府在鼓励4000万辆汽车拥车族出行消费的同时,却对占中国出行民众大多数共用的长途巴士,继续收取高昂的高速公路费,这与鼓励低碳出行的时代理念无疑是相对立的。另外一个继续收费的是货车运输。占公路运输绝对多数的是个体运输户,他们牺牲节假日劳动,确保社会正常的物资供应,但他们却得不到政府的特别照顾,继续承担高昂的高速公路收费(职场上公共假期加班是有补贴的)。从这一政策中可以看出,中国精英阶层只关注富有阶层利益而忽略或不体谅底层人民利益的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不说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理念相违背,即使在资本主义国家里,当权者忽略占人口大多数民众的利益也必将面临选票上的流失风险。在中国没有选票风险的情况下,这种极右意识下的行政和司法运作,成了刺激“左”倾思潮的推动力。对建立和谐社会的理想无疑有害的。(转载请注明原始信息。作者:旅居新加坡学者董玉振,博客http://blog.sina.com.cn/nanyang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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